佛山军分区营区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文章来源:本网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5-440604-04-01-470996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军分区营区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军分区营区综合整治项目

标段(包)名称

佛山军分区营区综合整治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南堤路48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室内改造面积约为 2900.87 平方米,室外改造面积约为 3472.4 平方米。项目改造内容为:对15栋、16栋、17栋、10栋 303、503、304、504 客房进行拆除、装修和安装工程;新建10栋、11栋、12栋电梯工程;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中央空调改造工程;对室外汽车棚、篮球场、围墙、道路及绿化等进行拆除、翻新、新建等土建、安装及市政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内容

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防水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电气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工期(交货期)

本项目工期总日历天数约199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开工指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若因招标人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时,招标人只作工期延长,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最高投标限价

6505597.98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还应提供:①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根据注册建造师注册相关通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20210926_762262.html、http://gdzczx.gdcic.net/gdzczxIms/zcgl/zcgl_details.aspx?id=8139,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本项目资格要求无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材料。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1 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

件开始时间

2024年1月10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1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2月1日9时30分

标文件递交方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政府机关大院2号楼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757-8312789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天安数码城一期创富大厦10楼1013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757-86360286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303926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条件

佛山军分区营区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5-440604-04-01-47099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3.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其他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6.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6.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附件2:佛山军分区营区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pdf